聘僱移工須知


雇主聘雇移工工作及生活管理須知


 

雇主聘雇移工工作及生活管理須知

一、聘僱管理法令與雇主容易疏忽的樣例

(一)相關勞動契約、收費之規定
1、雇主不可擅自扣留外籍移工的財物
2、雇主不可強制保管外籍移工的護照及居留證
3、雇主須提供有外籍移工母語的薪資明細
4、人力仲介公司應確遵守法令規定收費及給收據,不可超收費用

(二)對外籍移工指派工作之相關規定
5、雇主不得僱用行蹤不明的外籍移工
6、雇主不可指派外籍移工從事許可以外的工作
7、雇主不可將外籍移工借給他人使用
8、雇主不可任意的變更外籍移工的工作地點
9、雇主不可聘僱持偽造居留證應徵工作之行蹤不明外籍移工

(三)外籍移工申請作業之情形
10、雇主不可以偽造的醫院診斷書申請外籍看護工
11、雇主不可隨意的僱用來路不明的外籍移工
12、雇主不可在申請外籍移工時從仲介公司收取回扣
13、雇主聘僱外籍移工需按期繳納就業安定費
14、雇主不可藉用無聘僱關係之本國勞工參加勞保以申請引進外籍移工

(四)雇主應通報及其他事項
15、雇主聘僱之外籍移工行蹤不明時,必須通報主管機關
16、雇主必須定期安排所聘僱外籍移工健康檢查
17、雇主不可繼續聘僱許可失效之外籍移工
18、雇主不可不為所僱用之外籍移工辦理參加健保手續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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